涉接受利益案續訊 曾蔭權妻妹續到庭

法庭

發布時間: 2017/01/04 11:19

最後更新: 2017/01/04 11:19

分享:

分享:

梁偉榮攝

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於在任期間接受深圳物業裝修工程等利益,被控行政長官接受利益及藉公職作不當行為共3罪,案件續於高等法院審理,曾蔭權和妻子今早到庭應訊,曾蔭權胞妹曾璟璇續到庭旁聽,並於庭外收聽直播聆訊。

首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指,曾蔭權於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間,接受利益深圳福田東海花園的三聯式住宅物業的整修及裝修工程,作為考慮和決定「雄濤廣播有限公司」(後來改名為「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」)數碼聲音廣播服務的牌照申請、批准雄濤交還AM電台牌照,以及批准由李國章擔任雄濤董事兼主席的申請之報酬。

另兩項藉公職作不當行為罪則指,曾蔭權於10年11月2日至12年6月30日期間,批准雄濤的聲音廣播牌照等申請,隱瞞他與雄濤主要股東黃楚標就該深圳物業進行的事務往來及商議。

另一項控罪指曾蔭權於10年12月1日至11年7月底期間,即建築師何周禮替該深圳物業進行室內設計工程時,建議何提名授勳,隱瞞何獲受聘在該深圳進行工程及令曾蔭權受惠,而工程費用由東海聯合(集團)有限公司支付,以及利用授勳及嘉獎制度以回饋何進行該設計工程。